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中国医师节”的批复

发表时间:2021/10/13 08:46:31  浏览次数:704  
【法规标题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中国医师节”的批复
【效力级别】国务院规范性文件
【颁布单位】国务院
【发文字号】国函〔2017〕136号
【实施时间】2017.11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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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    文】
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中国医师节”的批复
  国函〔2017〕136号
  国家卫生计生委:
  你委《关于申请设立“中国医师节”的请示》(国卫办报〔2017〕138号)收悉。同意自2018年起,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“中国医师节”。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  国务院
  2017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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